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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新明确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一)制定背景。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与和谐稳定,2024年1月,省食药安委办印发了《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的应急预案衔接要求,市食安委办牵头修订了《预案》。

(二)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平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政策。

(三)审查情况。《预案》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7个县(市、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7个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全部或部分采纳,对没有采纳的建议与相关部门达成了一致意见;2024年6月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根据讨论情况作了进一步完善,同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审定情况。2024年6月12日,经五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施行。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食品安全事故分级。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指挥机构的设置、组成及主要职责。第三部分为运行机制,明确了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事故评估。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对响应等级、响应程序、分级应对、指挥协调、医学救援、危害控制、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事故调查、应急检验检测、维护稳定、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五部分为善后处置,明确了恢复秩序、责任调查、总结报告。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人员及技术、物资与经费的保障。第七部分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预案修订、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第八部分为奖惩,明确了表彰奖励、处分追责事项。第九部分为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生效时间等。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次新修订的《预案》,与2019年市政府办印发的《平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相比,重点修改了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由25个增加至32个)、运行机制、预案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事故和舆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主体和时限等内容,并将指挥部工作组由8个调整为9个,新增了综合协调组、善后工作组,原来经费保障组的职能划入了应急保障范围,提出市级每两年、县级每一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新《预案》印发实施后,2019年11月4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平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平政办发〔2019〕70号)》)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