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民勤同泽农业有限公司等4个产品4家地理标志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
甘知公告〔2023〕02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及持续深化第一批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甘肃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试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生产民勤羊肉、秦安蜜桃、秦安花椒、文县纹党等4个产品的4家地理标志生产者(名单见附件),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由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初审,经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合格,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地理标志生产者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