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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省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省网络交易

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工商、质监、食药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监网监发〔2021〕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省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内容

请各局于2022年1月20日前组织本辖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按照总局设定的身份信息报送模板格式(附件1)开展信息报送。与首次报送相比,需报送的字段和字段顺序发生变化,此次报送省局只要求报送总局必填的字段,其他字段不作必填要求。

本次我省数据报送平台经营者数量在100户以上的可选择客户端或模板文件报送,其他平台仍全部采用手工报送的方式。各地随机抽取部分报送身份信息与平台对应数据进行一致性校验,发现数据不一致的,责令平台整改并重新报送信息,各局将辖区平台上报的数据收集整理成一张表格,并将整个文件进行哈希校验后,填写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单(附件2),按照加密方式传送省局网监处审核。

二、报送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报送数据。网络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是平台的法定义务。各单位要从夯实监管数据基础,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本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工作的认识,在各平台深入开展数据报送工作的宣传,提高平台对《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认知度和依法依规履行有关信息报送义务的自觉性。

(二)精心组织安排,提高数据质量。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深挖吃透报送各项数据填报规则及校验规则,指导辖区内平台开展数据报送,按照保证准确性、合理性、完整性、一致性的原则开展报送工作严格按照实际主体数量报送,做到应报尽报,所有数据字段,数据格式请严格按照总局发放的数据格式进行报送,请勿擅自改变数据表格字段顺序,坚持不缺一个平台,不缺一个经营主体,不缺一个必填数据,认真梳理报送,坚决杜绝不结合当地实际将文件表格简单下发或转发。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数据安全。各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平台采取专用通道传输数据,做好数据密封和专线递,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纂改且可追溯按期督促辖区内平台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数据报送,确保次数据报送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确保联络畅通,全省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和省局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数据报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协同做好我省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我省报送工作不拖后。本次报送工作结束后,省局将对各平台报送情况进行校验,对报送不规范、迟报、漏报等情形依法处理,根据总局校验结果反馈情况,对各地报送质量、及时性、配合程度等工作表现向各局通报

联系人:汪天辰

联系电话:0931-8533283  17693427687

联系邮箱:协同办公OA系统

附件:1、总局通知及模板文件附件合计压缩包

2、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单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附件1:总局通知及模板文件附件合计压缩包

附件2: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数据报送单